广州:今后二次供水设施是住宅标配

2020-02-14 15:17:52 更新  |  来源:  |   次阅读
          近年来,二次供水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供水日渐突出的问题。即将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对建设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其建设验收标准、管理维护责任等有明确规定,要求新建的楼宇必须按规范建设完善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
  《条例》指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等设施混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集中转压、供水管道、水箱,消火栓等设施。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住宅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由政府部门牵头编制整体改造计划,逐步规范完善。
  今年,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广州市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方案》,由各区政府作为属地改造责任主体,计划利用5年时间,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计划,同步推进全市181782户老旧楼宇的用水设施改造或维修工作。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作为中心城区的改造实施主体,今年将完成353个地址共计一万户2000年前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的老旧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据了解,目前,已有62个地址已进入改造施工阶段。改造资金无需用户承担,改造完成后的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生活给水系统交由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维修养护。消防系统仍由全体业主负责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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