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范雨水工程 新建小区应配建不小于2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2015-11-24 08:31:15 更新  |  来源:  |   次阅读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韩沛)新建小区下沉式绿地率不宜低于45%;除机动车道以外的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不宜低于70%;建筑绿色屋顶绿化率不宜低于15%。近日,自治区建设厅就《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
  随着城市建筑密集度增加,其不透水面积不断扩大,在相同降雨量的基础上,其径流量不断增加为城市排水与河道行洪带来了很多困难,导致城市内涝灾害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传统的雨水排放模式已不能满足目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正展现出优势。
  据悉,低影响开发模式的水文循环原理与传统的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不同。传统的排水规划以雨水的尽快排出为根本出发点;低影响开发模式则强调雨水的源头控制。城市降雨后,首先屋顶储水、建筑储水、小区再储水,溢满出来再进入街道地下沟储水,然后再溢到城市排水系统。
  《征求意见稿》对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提供了设计规范。建筑小区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新建不低于75%,改建不低于65%。据悉,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是蒸发量和降水量的差,是衡量一个地区水资源丰歉程度的主要指标。按照《征求意见稿》,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单体屋面正投影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每1000平方米硬化面积,应配建不小于2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建筑小区雨水设计标准也做出相应规定。已建成小区改造,下沉式绿地率不宜低于25%;新建小区下沉式绿地率不宜低于45%。已建成小区改造,除机动车道以外的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不宜低于25%;新建小区,除机动车道以外的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不宜低于70%。新建小区建筑绿色屋顶绿化率不宜低于15%。
  建筑与小区应经济合理地设置雨水低影响开发系统,可通过绿化、渗井、渗管、透水铺装和设置下沉式绿地等达到雨水入渗、滞蓄目的。大型公共建筑屋面宜设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收集屋面雨水,经有效处理后回用于绿地浇灌、道路及场地清洗。
  雨水收集回收利用是低影响开发雨水的重要一环,《征求意见稿》提出,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优先收集屋面雨水,不宜收集机动车道路等污染严重的下垫面上的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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